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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血泪(第4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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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沿途的国人并没有意识到,这是“国宝”的流失。

再者,近代国家丧乱,很多人自顾不暇,也难以出手保护大熊猫。

此后多年,四川一带的熊猫栖息地枪声不断。售卖大熊猫可获取巨额的利润,让猎人们变成了游荡林间的魔鬼,甚至当时很多人根本不在意大熊猫的死活,只想要它们的毛皮作为装饰品。

盗猎大熊猫最多的是英国的丹吉尔·史密斯,他在我国大熊猫产区捕捉了12只活体大熊猫,以高价卖到西方多个国家,其中多半死于运输途中。

这个趁人不备闯入别人家门的盗猎者,竟然还因此有了个绰号,叫熊猫王。

两人领着猎狗,跟随在中年身后往回走,在大山半坡处看到了那两只熊猫。

大的熊猫六十来公斤的样子,小的那只,还只有十来公斤,就这么静静地躺在林间的灌木丛间,脑袋上,血液染红大片皮毛。

中年蹲在熊猫尸体旁,面色沉重地看着两只熊猫,久久无语。

许久之后,他才长长叹了口气,缓声说道:“十八世纪的时候,一个叫戴维的天主教神父,在位于川西邛崃山脉中段和夹金山南麓的偏远小城雅安发现了大熊猫,捕杀了一只偷运回国,大熊猫才真正被西方人知晓。

然后,这些人就开始大肆捕杀的野蛮行径。

1946年,《大公报》在了解大熊猫遭受过度捕猎的情况后,撰写文章,发出呼吁:出产川康边境之珍兽熊猫,目前捕获甚多,已不多见,捕获者以此可以换得高价,以至今日捕获者数月始获一只,长此以往,熊猫势有绝种之虑。

新中国成立后,才终止西方猎人带枪进入川陕捕猎大熊猫的历史,并颁布法律明令禁止狩猎大熊猫等珍稀动物。

好不容易才挡住外国人,却挡不住国人为了那点蝇头小利的肆意捕杀,真的是可悲啊!真希望它性子也能像黑娃子、野猪那样,暴躁些,给来犯的人来上几爪子……可是,不管啥子野物,似乎都能欺负一下它们,唉!”

许多西方国家的猎人加入了猎捕大熊猫的队伍,将大熊猫当成他们炫耀的工具。

美国有个叫露丝·哈克尼斯的女设计师,曾两次来到蜀地,她尤其崇尚“把猎物活着带回来”的信条,做梦都想带只熊猫回家。

1936年,她从宜宾乘船溯源而上,在蜀地获得了一只幼年大熊猫。

顺走大熊猫后,她登轮船回美国,仅用2美元就成功贿赂了海关,登记表上写着:随身携带哈巴狗一只。

她就这么抱走熊猫幼崽,无人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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