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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第3节(第3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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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正琢磨什么时候开口,这日一大早,江志便举着一个包裹过来,说:“赶明儿你进趟城,照老样子卖了,卖的钱换几个银角子,再换些铜钱。”

分明儿子就在城里,可他竟然连提都不提一句。

胭脂知道里面装的是书,也知道劝也无用,好在家中藏书她早都已背会了,来日再重新默写出来也就是了。

她爷爷并不重男轻女,不光重视儿子,也很疼爱这个聪明伶俐的孙女,时常捏着她的小手亲自教导……

可如今,他老人家珍视的藏书却已经快被同样珍视的儿子卖光了,若是泉下有知,不知得气成什么样儿。

胭脂也不例外。

等茉莉花粉干的当儿,她也见缝插针的绣了不少手帕子,算上前些日子攒的,统共二十来条,就划算着找个由头进城一趟,把它们一起卖了,顺便瞧瞧弟弟。

同样是绣手帕,人跟人做出来的也不同。寻常乡间女子往往有些舍不得,只用最常见也最便宜的棉布棉线,然后精心绣上艳丽的花鸟鱼虫,精致些的往往三五天才得一个。

可饶是这么着,因材质、花样局限,一条手帕也不过十文、二十文顶天。

胭脂很清楚自己的长短,自知女红天分不佳,便不在这上头争长短,勉强打了些个络子赚本钱之后,便狠心去买丝绸铺子里的上等布料,小心裁成适当大小,只挑了书上意头好的诗词歌赋,配了简单的祥云、结子等纹样绣上去,既省事又雅致,别是一番风流。

小莲村距离镇上也有个十几里,步行大半日才到,若是刮风下雨、冬寒夏晒便十分艰难。村里有人心思活,专门买了骡子定了大车,每日跑到村口拉人,傍晚再原样送回来,一个人一次也不过三文钱,着实省事。

次日胭脂特意起了个大早,将这些日子攒的茉莉粉和手帕都小心的分门别类装好,又想着再过两天就是八月十五,天气便会渐渐冷下来,还抽空给弟弟做了一套略厚些的衣裳,也都一块捎着。

也不知道随谁,胭虎天生好大一副力气,才十四的少年,个头就快赶上成年男人了,很是唬人。

原本家里人都指望他能读书科举光耀门楣,谁知胭虎非但不爱读书,反而打小喜欢舞刀弄棒,只把江志气个半死。

去年端午隋氏进门,爷俩大闹一场,自此纷争不断。过年时又闹起来,江志借着酒意要不认他这个儿子,胭虎这头犟驴便夺门而去,在镇上做活,再也没回过家。

这么一来,寻常人费心费力绣一条手帕的空她便能做两条乃至三条,偏偏又是独一份儿的风流别致,材质又好,竟引得许多富贵人家也时常采买,他们又不差那么几十个钱,一条便能轻轻松松卖出三四十文!

算下来,虽然本钱多些,可一来做的快,二来卖价高,同样的时间,胭脂光卖手绢就是寻常村妇两三倍的利润,着实划算。

每当这个时候,她的脑海中便会回荡起母亲生前时常念的一句话:“女儿家多读些书,吃不了亏。”

是呀,她虽然不能科举做官,可如今不也照样因为多读了几本书而受益匪浅么?

做好茉莉粉的当天夜里,胭脂都高兴地睡不着,翻来覆去的掰着指头盘算:这么些个茉莉粉,再加上手帕子,说不得也得一千文出头,扣掉本钱,大半两银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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