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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骑人头上才叫气派(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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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风,死在女人的水蛇腰上,其实对于常笑来说是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算是善终,还是风流鬼。

常笑对于历史了解不多,从商朝往后的朝代有那些勉强能够背出来,别的就基本不知道了,常笑只知道这个时代虽然皇权至高无上,但和后世的那种中央集权社会完全无法相比,虽然早就已经没有了诸侯,但地方豪绅权贵们当真是说一不二,就和土皇帝没什么区别。

常笑甚至觉得在这个世界之中呼吸都顺畅起来,及时行乐,好好享受生活是常笑前世脑袋受伤之后的最大改变,因为大夫和他说过,他的脑袋之中就像是有一颗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爆炸的炸弹,既然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死了,那么自然是多多享受为上,现在正是好好享福的大好时机,想到这里,常笑不由得笑了笑。

旁边的常福和常有一见自家公子脸上露出的这种笑容立时脸都绿了,常有拽了下常福衣角,常福斟酌着作揖道:“公子,您身体刚好,可不能再出去做那些事情了,要是再出什么问题,奴才就不是屁股开花了,您要是有个万一,奴才脑袋开花都难以抵罪啊。”

军旅生涯使得常笑认为并肩生死的战友才是最可信赖的,这种主仆之间因为种种利害钩织在一起的关系,常笑是不大相信的,对于这种忠诚从心底便有种排斥感。但是他也知道,这种忠诚是古代最大的特点,他这种见识了太多杂七杂八的自由观念的人,永远都不会理解这种念头单一,忠心为主的仆人的心思。

这两个奴才都不是从小被常家家养的,常家家养的奴才都规矩的很,还没有胆子纵容主子去强奸民女,只有这两个野奴才有这个胆子,关于这两个奴才的记忆点点滴滴的在常笑脑中拼凑起来。

这两个奴才瘦小些的原名叫陈七,是个山窝里面的贼寇,心眼儿最多,一肚子坏水说的就是他,他是生在贼窝里的,父亲就是山贼头目,也有些地位,可惜后来他爹下山做‘生意’被一群替天行道的侠少给斩了,没了老爹的庇护,他在山窝里面混不下去了,趁着年少,手上又没沾过血,便逃了出来,辗转投奔到了常笑手下,常笑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家里又富贵,不怕王法,是以就将他收下了,昨天去报信叫人的就是他。现在进了常家,自然丢了原名叫做常福。

另外一个长得有些高大的,原名叫做方寒,原本是方家的奴仆,结果和方家大小姐勾勾搭搭的,乱搞男女关系,最后被方家发现打了出来,方家势力不算太大,那段时间正好惹上了不大不小的官司,怕是非,也不敢直接杀仆,打断了他的一条腿,将身契丢还给他,叫他自生自灭。

这个年代做家仆其实是一件好差事,有吃有穿不愁生计,尤其是大户人家,那是打破脑袋都进不去的!

做个寻常百姓,要是没有地没有产业,没有活计,那可真就是死路一条了,尤其是他这种弃仆,除了伺候人也没什么别的活计在手,倒是有一把子力气,可惜腿断了再加上他勾搭主家大小姐,哪个店主敢用他?难道不怕后宅养出猫来?是以根本没人肯雇佣他,最后他饿的实在不行了倒在路边的时候遇到了常笑,也不知道常笑是那根神经不对了,兴许是鱼找鱼虾找虾,臭味相投,反正他被常笑收了下来,还出钱治好了腿伤,现在叫做常有。

常福、常有,就是这么两个东西,常笑捂着额头使劲揉了揉,来自己这具身躯的前主人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臭鱼找烂虾,仆而知主。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既然来了,前生又没什么值得特别留恋的,那么就在这里先混混,过过公子的瘾吧,说起来常笑对于这种没有王法,老子最大的生活还是十分向往的。

在上一世,他虽然也算是在s市一手遮天的人物,却也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因为他在s市再牛,上面也悬着一把利剑,一个中央集权的政府是最可怕的怪物,别他闹得挺欢,一旦真的出了大事,那么这利剑斩下来的时候,你就是孙悟空也得脑袋搬家,这个道理在军队之中厮混过得他再明白不过了!

所以他前世起来骄横霸道,其实行事的时候还是谨慎小心,甚至十分艰难,他做的那些勾当,在那个社会之中行走,就像是踩着钢丝走在悬崖峭壁上一般,起来高高在上风光无两,实际上当真是天风凛冽,步步惊心,一旦跌下来,肯定是粉身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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