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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全食美 第313节(第4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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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晖没吃过这玩意儿,柴擒虎什么都吃,所以就都默认由师雁行做主。

她喜欢往里面加粉丝、木耳和黄花菜,最要紧的,是加多多的羊肉,多多的羊杂和羊血。

馍煮好了,慷慨撒入大把芫荽,活像雪白的江水里泛起翠油油的扁舟,晃晃悠悠,灵巧极了,惬意极了。

柴擒虎从腌菜坛子里夹了两头糖蒜出来,又配了点他最爱的酸辣萝卜条儿,美滋滋先啜一口羊汤。

很香,很鲜,几乎闻不到膻味儿。

喜欢吃细碎的,就掰得小些,喜欢吃大块的,干爽劲道的,就掰得略大些。

若真要扯“正宗”的话题,何谓正宗?

是第一个发明这种吃食的人的做法,才是正宗?

还是改良之后,第一个推广的人的做法是正宗?

抑或是得到最广大食客喜爱的做法才是正宗?

微微有些烫口的浓汤在嘴巴里打个转儿,嘶嘶吐几口热气,沿着喉管辖下去,一路摧枯拉朽,叫人受用得很。

喝了汤,润了肠胃,柴擒虎又夹了大块羊肉吃。另一只手也没闲着,穿花儿似的剥开外头蒜皮,捏出来一半水灵灵的糖蒜,滋溜往嘴里一丢,汁水四溢,咔嚓嚓稀脆。

生吃大蒜很辣,臭味儿又重,但腌制过后,辛辣便所剩无几,唯有淡淡回甘,开胃下饭。

孟晖学着吃了两粒,也觉得好,便一口羊肉粉丝,一口糖蒜,美滋滋吃起来。

“陛下喜欢实干的人,”一口气吃下去小半碗,柴擒虎才腾出嘴巴来说话,“我估摸着,已然有将你外放的意思。”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干脆都不听。

好吃的就是正宗。

见此情形,孟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原地愣了会儿,然后就被自己气笑了。

柴擒虎笑得最欢,恶作剧得逞很是得意。

师雁行跟着笑了会儿,把三个人的碗都划拉过来,重新回锅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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