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学习前辈轮战(第3 /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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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三狠狠的拍开一双脏手,心疼的摸了摸上面的印记,恼怒的瞪了一眼,那兵只是傻笑着。
“三儿,我以为你早死了呢,前些时候,估摸着你头七的日子,跟你还烧了纸钱。”
“去去去,老子福大命大,将军怎么舍得我这等好汉,不但好吃好喝的招待了我这些日子,还升了我的官,我现在可是队长了。”
三什为队,队长管三十个营兵,是基层低级武官中职位最高的。
千总李伯升过来了,看到人堆里的万三,一时间觉得牙疼起来,他早就收到了军令,知道此人不但无事,竟然还升职了。
也成为了蛮族袭扰,金州防御的长达几十里的战线。
最远处的就是被人称为南天门的兵堡,两边是山,隔绝山路,七八里外的南天门下沟子山寨,则已被蛮兵扫平。
周兵驻守小黑山的堡子,在山脉北部边缘,出了山林就是平原,靠着辽东湾。
蛮族骑兵就是在这一带肆虐,他们不敢入山,周兵则不敢出山。
大半个月了,黑山堡里的士兵们,彷佛都忘记了万三这个人,随着李伯升的严令,没人再敢随意出营。
从南天门开始,各处周兵兵堡的异动,很快就惊动了复州。
复州的蛮将是莫尔根,是镶白旗的甲喇额真,管着手里五个牛录的蛮兵。
如今的蛮兵不像以前,皆分配了包衣奴才,能带着上战场,不但要为主子们挡箭杀敌,还要做喂马,穿甲等杂活。
整个黑山堡,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士兵们百无聊赖,除了出操的日子,皆显得无精打采。
直到万三回来了。
竟然还穿着武袍,大摇大摆的在堡门外,得意洋洋的喝令守门兵开门放他进去。
“看看,我穿的什么颜色?这是丝绸的料子,把你的爪子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