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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5章 牛腿税(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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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马,司马官,为尊者引路,具有良好的驯马技术。

岸本,度支官,掌管粮食和金银财物支纳。

楚本,专门管理牦牛、犏牛及安营赊账之事。

昌本,主要管理刑事审判职责。

司本,地方基层或部落首领,管理部落事务。

除了农牧们要交税外,东赞还提出要积极开拓商路,修建从中原经吐蕃到天竺去的商路,跟象雄争抢商路,鼓励沿途的山民搬迁到河谷地带修建城镇集市,加强商业贸易。吐蕃也设关立卡,征收关税、工商税和贸易税,对这些外来商和本地商,都税以黄金,名为黄金税。

甚至吐蕃王室还要效仿中原大秦,也建立官方的贸易商队,加强与大秦的贸易,利用靠近大秦的地理优势,争取做一个转口贸易商,从中赚钱。

除了这些税赋外,还要向臣服吐蕃的藩属,征收贡赋,给他们明确定下贡赋数额。

当然,要完成这些,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清量田地,清点人口户数,进行普查登记,归册入籍,统一管理。

东赞建议囊日论赞,学习大秦,在中央和地方设立一个完整的军政官职体系,囊日论赞从谏如流,让东赞草拟制度。

东赞提出仿秦国的政事堂和翰林院的宰辅执政,设大相和内相系统,大相又称大论,再设一副论,负责中枢事务。而内相系统,负责内政事务,设内大相和副相统领。

此外,又仿秦国的御史台,设立整事大臣,下设整事大相和副整事,他们主要负责监察和司法。

而这三大系统的六位大相副相,合称为六大尚论,统领吐蕃国政,协助赞普治理吐蕃。

在这六大尚论之下,则按类型设立七种官职,域本,也为地方官,以法规治理本地区政务。

玛本,军官,受命领兵克敌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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